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,热爱教育事业,发扬奉献精神。
2、执行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尽职尽责,教书育人。
3、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,钻研业务、精益求精、实事求是、勇于探索。
4、面向全体学生,热爱、尊重、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,循循善诱、诲人不倦,保护学生身心健康。
5、热爱学校、关心集体、谦虚瑾慎、团结协作、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。
6、衣着整洁大方,举止端正,语言文明、礼貌待人、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
——国家教委、全国教育工会1991年8月26日颁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