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家长的一封信
贵家长:
根据福建省教育厅[2006]79号文件《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和南安市教育局南教综[2006]338号文件关于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,为了确保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及上学、放学途中的安全,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,切实减轻学生负担,规范学生行为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我校特做出以下决定:
1、学校学生早上到校不得早于7:40,上午不得迟于11:00离校;中午到校不得早于13:50,下午不得迟于17:00离校。要求早晨在家吃好早餐,中午在家午休,以保证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。不准学生提前离家,不准在道路上逗留、玩耍,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。
2、禁止学生私自下池塘、溪、河嬉水或游泳。
3、禁止学生进入网吧、游戏厅、录像室、歌舞厅等场所。
4、要求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。
5、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戴校徽、队徽,不佩戴首饰。
6、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实行。
现将我校的上述规定告知于您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。让我们家校携手,为共同营造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而努力。
礼! 南安市新联小学
2007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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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致家长的一封信》回执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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